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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中心学校: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小学2006-2007学年末教学质量检测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检测科目 一、二、三、四、五年级语文、数学两科(其中:一、二、三年级为课标实验教材,四、五年级为六年制人教教材)。各科检测范围均以本期内容为主,由县统一命题、制卷(其它各学科由学校自行安排检测和考查,从下学期末开始,三至六级增加一科抽考科目)。 二、检测时间、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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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年 级 |
科 目 测 试 时 间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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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29日 |
上 |
一年级 |
语文: 8:00-9:00 数学9:10-10:10 |
单人单桌调换监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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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 |
二年级 |
语文: 8:00-9:00 数学9:10-10:10 |
单人单桌调换监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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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
三年级 |
语文: 2:00-3:30 数学3:40-5:10 |
单人单桌调换监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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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 |
四年级 |
语文: 2:00-3:30 数学3:40-5:10 |
单人单桌调换监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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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 |
语文: 2:00-3:30 数学3:40-5:10 |
单人单桌调换监考 | 三、试卷预订和领取 各学区中心校务必于6月13日到县教育局办公室缴试卷费,凭缴费发票到小教室征订试卷(尾数为“0”)。试卷成本费:一、二年级每套(语文、数学)试卷1元,三、四、五年级每套(语文、数学)1.5元,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违者严处。 6月28日县教育局送卷至各学区中心校,请各学区中心学校届时安排专人负责接卷,不再另行通知。6月29日上午6:00后学区中心校才能发放试卷到各小学,不准提前发放试卷。 四、几点要求 1、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切实加强对学年末教学质量检测工作的领导,实行学区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制、确定专人负责报名、订卷、组织考试、阅卷、统分上报和分析评价工作。各小学教研分会负责统一组织对辖区内中心小学的期末测试评价,各学区中心校负责统一组织对辖区内村小的期末测试和评价。考试评价所需的费用,从各校公用经费中分摊。各小学教研分会在七月十日前将中心小学各年级测试评价结果及试卷分析报县局小教室,各学区中心校将辖区内村小测试评价结果报一份小教室备案。 2 、各乡镇要严格试卷保密(管),按照规定时间和科目检测,考试必须单人单桌,不准调换考试科目,不准减少和增加科目。为确保学生安全,可以调换监考教师。考场一律设在各小学。 3、测试期间,学区中心学校应组织巡考,落实考试各项管理措施,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我局将派员面上巡视,了解测试情况。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六月一日
发:肥光小学,局相关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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