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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小学管理 进一步提高小学教学质量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加强全县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明确职责,强化责任 县教育局要加强宏观指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浓厚的教学教研氛围,树立科学的质量观,用政策和制度保障教学中心,持之以恒抓管理,坚定不移要质量。 县教育局小教室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一线抓落实。要面向学校抓管理,不断提高学校的管理层次;要面向课堂抓教研,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益;要围绕教师的专业成长做服务,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专业水平。要及时引进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模式,推广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教学方法。 以乡镇为单位设立小学教研分会,扎实做好教育教学研究、教学质量监测、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工作。 学区中心校负责领导和组织学校教学工作,落实教学工作规划、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教学及教学研究活动。要牢固确立以教学为中心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教学决策民主化、教学管理制度化、教学评价科学化。要立足现状,不断加强教师的专职化和专门化建设,尽最大可能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中心小学三年内杜绝“搭课”、村小杜绝“包班”现象。 学区中心校校长是辖区内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中心小学和村小校长是本校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在按质按量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要不折不扣地履行好岗位管理职责。 二、抓好制度落实,规范管理行为 县教育局在全县范围内,重点落实好如下制度: 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调度汇报制度,每学期召开一次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研讨会,交流工作,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问题; 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质量表彰制度,每学年召开一次教育教学质量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视导和薄弱学校帮扶制度,结合教育教学评价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教学视导,加大对质量较差学校的帮扶力度。 建立健全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制度,每年组织一次评选,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在学校评优评先、晋职晋级、提拔任用时享有优先权。 各学区中心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好如下制度: 建立健全并落实好严格的作息时间和教职员工考勤制度。从2007年秋季起,实行严格的坐班制度,上下班签名,签到表分学期装订成册,保证教职员工每天上班工作时间不少于7小时,满勤奖和超课时补助标准由各中心校统一制订。 建立健全并落实好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各校要组织干部教师认真贯彻《合肥市中小学课堂教学常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小学管理提高小学教学质量的意见》(肥教字【2003】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课程改革和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规范学科教学行为。构建有效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加强对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课后辅导、质量分析等环节的管理,创新教学常规管理工作。以学区中心校为单位,每学期全校性的评教评学活动不少于三次。 建立健全并落实好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教学一线制度。中心校分管教学的校长、中心小学正副校长和教学业务部门的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村小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做到有听课计划,有听课记录和分析,要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要阶段性地进行总结;检查教案:期中、期末集中检查,平时随听课检查,做到有记录,有指导性意见,有阶段性总结;对不备课和经查实抄袭教案的教师,取消当年度各种福利,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不得评优评先、晋职晋级、提拔任用。每学期对各班学生作业要进行2-3次抽查。做到有记录,有讲评;参加教研活动,每学期校长不少于4次,其他干部不少于6次, 学校每位领导都要参与或领导1-2个课题研究。 每学期期末校长或主管教学的领导要根据本校教学工作情况,面对全体教师做教学总结;总结要在全面分析学校教学现状的基础上,肯定成绩,找准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将材料上报县教育局。 建立健全并落实好教学常规和教研工作量化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挂钩。 建立健全并落实好教学质量监测制度。小学毕业考试和每学期末的检测,以县统一命题,中心小学由教研分会、村小由学区中心校统一组织考试和阅卷,成绩分析到班和授课教师,并报县教育局小教室。从2008年春学期开始,除抽考学科以外,语文、数学、英语(从三年级开始,以后逐年推开)为中心小学和县城城区小学的必考科目。 建立健全并落实好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综合评价制度。各教研分会每年组织一次对中心小学、学区中心校每年组织一次对村小的评估,评估时要对照县教育局的评估细则,逐条评分,累计总分,排出位次,及时将结果报县教育局。考评结果与学校领导和教师的评优评先、晋职晋级、提拨任用挂钩。 建立健全并落实好中高级职称岗位职责考评制度。中高级岗位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扎不扣完成教学、教研、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各中心校要根据本学区教学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并落实好小学中高级职称岗位的年度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与职称聘任、评优评先、晋职晋级、提拔任用挂钩.
三、强化评价功能,坚决兑现奖惩 县拨专款,设立小学教学质量表彰奖励资金,奖励在提高小学教学质量中取得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局制定的评价方案, 规范程序,严密操作,排出位次。在教研分会和学区中心校分别组织的年度综合评价中,对评价位次处于末位的中心小学正副校长和村小校长,第一年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整改;连续两年的就地免职。连续两年所授学科平均分位于倒数第一的中心小学教师,调整到村小任教,当年不得评优评先和申报高一级职称。连续两年所授学科平均分位于倒数第一的村小教师,除通报批评外,当年不得评优评先和申报高一级职称。 县教育局在坚持常规评价的同时,加大奖惩力度。县教育局评价、奖励到学校,学校评价、奖励到学科和教师。县对综合评价总积分前三名的小学校长和分管校长分别按2000、1500、1000元和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分班统计学科人均分,在县小学统考、抽考中所授班级学科人均分位次名列全县第一名至第六名的,由县教育局发给奖励证书。在县小学统考、抽考中所授班级学科人均分位次连续两年名列全县第一名的村小教师和中心小学教师,优先调入所在地中心小学和县城所在地小学。
肥西县教育局 2007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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